在当下的马尼拉,租用华人集中区域的公寓,使其成为援交女性出卖肉体的窝点,利用社交媒体软件(纸飞机/LINE/whatsapp/微信等),用卖春女性的火辣照片和视频作为引诱,寻找以华人群体为主的网络买春客,在公寓房间内进行新交易,这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。
随便打开社交媒体软件,各类选妃频道,比比皆是,甚至还有鸡头高提成返水,雇佣狗推,进行网络招嫖。
BUT,这种网络招嫖,似乎眼下已经吸引了当地警方的注意。
援引帕塞市警方的通报,一名据称被迫担任性工作者的16岁女孩和另外两名性工作者,在帕塞市的一次诱捕行动中被警方解救,该行动还逮捕了一名中国男子。
帕塞市警察局局长拜伦·塔伯尼拉上校说,被迫担任性工作者的16岁女孩,于周日早上7点30分左右在帕赛市Shore公寓的一个房间内获救。
帕塞警方提供解救现场截图。
拜伦上校说,在行动中被捕的是30岁的中国公民李某,他居住在SHORE公寓。
拜伦上校表示,这次行动是在这名 16 岁女孩的亲属,向南部警区网络犯罪调查协调中心,以及帕赛市警察情报科寻求帮助后进行的。
女孩的亲属称受害人是被网名“菲利普”的男子招募,被迫从事性工作。
拜伦上校表示,在救援行动中,发现这名16岁的女孩与嫌疑人在公寓的房间内进行性交易行为,后续的救援行动,另外解救了两名被鸡头控制的女孩。
警方调查人员获悉,控制女孩的鸡头制作了受害者与伴侣进行性行为的视频,并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出售。
按照被解救女孩说法,买春的顾客和女孩的老板(鸡头)熟悉,故警方将该顾客涉嫌参与人口贩运而逮捕。
被解救的女孩表示,买春客和鸡头,他们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联系,平台选择女孩,然后即时聊天软件谈好细节,选择鸡头提供的房间进行交易,女孩子们的主要客户都是中国人。
据说,控制这些女孩的嫌疑人,正在租用该公寓内的房间进行他们的网络招嫖行动。
这种一屋藏多女的行为,颇为类似香港的楼凤。
注:楼凤,指在自己家里或租公寓进行性交易的女人。其中有一部分是被鸡头控制的年轻女性,也包括一些女性自愿进入这个行业自谋生路。
与一楼一凤的香港所不同的是,在帕塞,嫌疑人们通常是租用华人集中的小区内某一个公寓房间,作为交易房间,同时租用其他房间作为宿舍,将性工作者藏匿在公寓内的其他房间,待到交易时在派往交易地点。
这种藏匿于居民区的网络招嫖行为,非常隐蔽,加之通常用钱贿赂了公寓的相关保安,因此除非有受害者的家人举报,否则很难被相关执法部门打击。
BUT,现在不同了,一来是到了圣诞节,各个执法部门都红了眼;再之,做的鸡头多了,难免有性工作者因为待遇或者歧视,愤而举报,导致被连巢一锅端,至于恰逢其会的恩客,那自然是要大出血。
当然,警方对于未成年性工作者的处理是从轻发落,让父母多加看管教育,引导他们的孩子走向正途,这样就不会成为类似卖春案件的受害者。
至于买春客,那就对不起了,在菲律宾,买春是非法的,更何况是外国人买春,更更何况是买未成年少女的春。
普法时间:在菲律宾,和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,后果很严重。
咳咳咳,彩荣查了相关法律条文,上一任菲律宾总统杜特地(Rodrigo Duterte),卷铺盖走人之前,批准了新的共和国116481号法案(Republic Act (RA) No. 116481),将该国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(age of sexual consent)从原先12岁提高至16岁。
通俗的讲,按照新法令规定,无论自愿与否,法律生效后,与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,无论男或女,都将自动视为性侵罪;除非发生关系的两人,年龄差距在3岁或以下,并能证明出于自愿,并无任何强迫或侵害的状态,才能免除犯罪的惩罚。
此外,由于涉嫌与鸡头相熟,被捕的中国公民,还被控违反第10364号共和国法(2012年扩大的反人口贩运法),这条要是坐实了,最高上限是终身监禁,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在菲律宾,人贩子是重罪。
SO,各位在菲同胞,最好不买春,买春请守法,不要为了下半身,毁了下半生。(资讯源:GM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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